2016-12-09 14:07:00 来源: 作者: 访问数:
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
公 告
(2016)苏0481民初4981号
管菊芬、刘高明:
本院于2016年8月29日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的(2016)苏0481民初4981号的公告,因笔误,特更正如下:原公告中“开庭时间为2016年12月14日上午9时”,应为“开庭时间定于2016年12月14日下午2时”。
特此公告
二○一六年十二月一日
附记: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。本案承办法官:蒋园圆,联系电话:0519-87033761,联系地址: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民二庭,邮编:21330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