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-03-28 16:50:00 来源: 作者: 访问数:
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
公 告
(2017)苏0481民初8528号
万林松、李玉香:
本院于2018年3月27日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的(2017)苏0481民初8528号的公告,因笔误,特更正如下:原公告中“吴丹“”更正为“万林松、李玉香”。
特此公告
二○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
附记: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。本案承办法官:程冬年,联系电话:0519-87033763,联系地址: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民二庭,邮编:21330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