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您进入常州市溧阳市人民法院网站!
溧阳市人民法院

关于(2017)苏0481民初6498号应诉公告的更正公告

2017-10-10 16:25:00 来源: 作者: 访问数:

 

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

公  告

 

2017)苏0481民初6498

谢军、徐菊芳:

本院于2017109日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的(2017)苏0481民初6498号的应诉公告,因笔误,特更正如下:原原告诉讼请求内容中第二项“判令被告未原告办理溧阳市锦江花园17幢二单元201室房屋产权过户手续”应为“判令被告为原告办理溧阳市锦江花园17幢二单元201室房屋产权过户手续)”。

特此公告

 

二○一七年十月十日

 

附记: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。本案承办法官:韦建军,联系电话:0519-87035908,联系地址: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民一庭,邮编:213300

 

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苏ICP备12051667号-1
共有23514位访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