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-12-26 16:33:00 来源: 作者: 访问数:
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
公 告
(2017)苏0481民初8102号之一
戎建安、王为民:
本院于2017年12月7日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的(2017)苏0481民初8102号的应诉材料公告,因笔误,将“原告周卫峰”写成“原告周伟峰”,现特此更正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,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。
特此公告!
二○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
附记: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。联系电话:0519-87035925,联系人:易阳,地址: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庭,邮编21330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