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溧阳市人民法院

关于(2017)苏0481民初8102号应诉公告的更正公告

2017-12-26 16:33:00 来源: 作者: 访问数:

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

公  告

 

2017)苏0481民初8102号之一

 

戎建安、王为民:

本院于2017127日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的(2017)苏0481民初8102号的应诉材料公告,因笔误,将“原告周卫峰”写成“原告周伟峰”,现特此更正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,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

特此公告! 

 

二○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 

 

附记: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。联系电话:0519-87035925,联系人:易阳,地址: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庭,邮编2133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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