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溧阳市人民法院

关于(2017)苏0481民初2384号判决公告的更正公告

2017-11-13 14:21:00 来源: 作者: 访问数:

 

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

公  告

 

2017)苏0481民初2384

古建国、严巧巧、胡和保:

本院于20171031日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的(2017)苏0481民初2384号判决书的公告,因笔误,特更正如下:原判决书中判决内容第二项“二、……办理溧阳市溧城镇望湖景苑221002房屋的房屋产权登记至原告古建国、严巧巧名下的手续,……。”应为“二、……办理溧阳市溧城镇望湖景苑221002房屋的房屋产权登记至被告古建国、严巧巧名下的手续,……。”。原判决书中判决内容第三项“三、……;二原告于过户时支付被告古建国、严巧巧房屋余款人民币1100000元。”应为“三、……;二原告于过户时支付被告古建国、严巧巧房屋余款人民币110000元。”。

特此公告

 

二○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

 

附记: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。本案承办法官:殷克平,联系电话:0519-87035915,联系地址: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民一庭,邮编:2133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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