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-07-10 16:50:00 来源: 作者: 访问数:
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
公 告
(2017)苏0481民初4518号
史平娟:
本院于2017年7月6日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的(2017)苏0481民初4520号的应诉公告,因案号填写错误,特更正如下:原“(2017)苏0481民初4520号”现更改为“(2017)苏0481民初4518号”。
特此公告
二○一七年七月十日
附记: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。本案承办法官:杨家林,联系电话:0519-87037502,联系地址: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南渡法庭,邮编:21330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