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-01-02 15:37:00 来源: 作者: 访问数:
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
公 告
(2016)苏0481民初8990号
周卫平、缪红妹:
本院于2017年12月22日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的(2017)苏0481民初8990号判决书的公告,因笔误,特更正如下:原判决书中判决内容 “(2017)苏0481民初8990号……”应为“(2016)苏0481民初8990号……”。
特此公告
二○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
附记: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。本案承办法官:薛凯,联系电话:0519-87037525,联系地址: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南渡庭,邮编:21330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