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-07-05 16:50:00 来源: 作者: 访问数:
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
公 告
(2017)苏0481民初3190号之一
黄青春、王彩琴:
本院于2017年7月4日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的(2017)苏0481民初3190号应诉材料的公告,因笔误,特更正如下:原公告中“并定于2017年10月5日上9时在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”应为“并定于2017年10月9日下3时在第二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”。
特此公告
二○一七年七月五日
附记: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。本案承办法官:杜平,联系电话:0519-87036210,联系地址: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民二庭,邮编:21330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