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-04-17 16:21:00 来源: 作者: 访问数:
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
公 告
(2018)苏0481民初2127号
吴建芳、张息明、常州环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:
本院于2018年4月2日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的(2018)苏0481民初2127号应诉的公告,因笔误,特更正如下:原公告中抬头署名“吴芳”应为“吴建芳”。
特此公告
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
附记: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。本案承办法官:杨水芳,联系电话:0519-87035905,联系地址: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民一庭,邮编:21330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