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-10-16 13:42:00 来源: 作者: 访问数:
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
公 告
(2018)苏0481民初6579号之一
房建安:
本院于2018年10月12日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的(2018)苏0481民初6579号的应诉材料公告,因笔误,将“2019年1月14日”写成“2018年1月14日”,现特此更正。同时,因本案合议庭成员变更,需向你送达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,因现在不能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,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。本案定于2019年1月14日下午2时(遇节假日顺延)在本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。若不按时到庭参加诉讼,合议庭将依法进行缺席审判。
特此公告
二○一八年十月十六日
附记: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。本案承办法官:王玉燕,联系电话:0519-87035916,联系地址: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民二庭,邮编:21330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