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-08-20 11:45:00 来源: 作者: 访问数:
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
公 告
(2018)苏0481民初2622号
唐琴芳:
本院于2018年8月17日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的(2018)苏0481民初2622号的公告,因笔误,特更正如下:原公告中“虞裕红 “”更正为“唐琴芳”。
特此公告
二○一八年八月二十日
附记: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。本案承办法官:程冬年,联系电话:0519-87033763,联系地址: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民二庭,邮编:21330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