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溧阳市人民法院

关于(2018)苏0481民初2622号判决公告的更正公告

2018-08-20 11:45:00 来源: 作者: 访问数:

 

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

公  告

 

2018)苏0481民初2622

唐琴芳:

本院于2018817日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的(2018)苏0481民初2622号的公告,因笔误,特更正如下:原公告中“虞裕红 “”更正为“唐琴芳”。

特此公告

 

二○一八年八月二十日

 

附记: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。本案承办法官:程冬年,联系电话:0519-87033763,联系地址: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民二庭,邮编:2133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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