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-03-25 15:38:00 来源: 作者: 访问数:
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
公 告
(2018)苏0481民初6372号
文沈阳、文静、文博涵、易银娣:
本院于2018年1月21日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的(2018)苏0481民初6372号应诉公告,因笔误,特更正如下:原应诉公告中 “并定于2019年5月3日下午2时在溧阳市人民法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”应为“并定于2019年5月3日下午2时(遇节假日顺延)在溧阳市人民法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”。
特此公告
二○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
附记: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。本案承办法官:吴立民联系电话:0519-87116911,联系地址: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民一庭,邮编:21330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