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溧阳市人民法院

关于(2019)苏0481民初2974号判决公告的更正公告

2019-10-16 16:13:00 来源: 作者: 访问数:

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

公  告

 

2019)苏0481民初2974号之二

 

丁奇

本院于2019年9月16日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的(2019)苏0481民初2974号的公告,因笔误,特更正如下:将原公告中“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,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。”更正为“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,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。如不服本判决,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,向本院递交上诉状,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,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,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380元。逾期不交,将作自动撤回上诉处理。”

特此公告

 

○一九年十月十五日

 

附记: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。本案承办法官:韦建军,联系电话:0519-87035908,联系地址: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民一庭,邮编:213300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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