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溧阳市人民法院

关于(2019)苏0481民初3347号判决公告的更正公告

2019-12-27 16:29:00 来源: 作者: 访问数:

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

公  告

 

2019)苏0481民初3347号之三

 

任保东、陈晓东:

本院于2019年9月23日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的(2019)苏0481民初3347号的判决公告,因笔误,将“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”写成“买卖合同纠纷”,现特此更正。


特此公告

 

○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

 

附记: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。本案承办法官:王玉燕,联系电话:0519-87035916,联系地址: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民二庭,邮编:213300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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