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-12-27 16:29:00 来源: 作者: 访问数:
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
公 告
(2019)苏0481民初3347号之三
任保东、陈晓东:
本院于2019年9月23日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的(2019)苏0481民初3347号的判决公告,因笔误,将“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”写成“买卖合同纠纷”,现特此更正。
特此公告
二○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
附记: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。本案承办法官:王玉燕,联系电话:0519-87035916,联系地址: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民二庭,邮编:21330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