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溧阳市人民法院

原告刘震平诉被告周玉平、黄锁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更正公告

2020-12-25 09:38:00 来源: 作者: 访问数:

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

公  告

 

2020)苏0481民初4978

周玉平、黄锁兰

本院于2020年8月10日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的(2020)苏0481民初4978号的公告,因笔误,特更正如下:原公告中“周玉平、黄锁兰:本院受理的原告沈志法、谢信珍诉被告周玉平(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811966****321X)、黄锁兰(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231979****4640)民间借贷纠纷一案”,更正为“周玉平、黄锁兰

本院受理的原告刘震平诉被告周玉平(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811966****321X)、黄锁兰(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231979****4640)民间借贷纠纷一案”。

特此公告

 

○二○年十二月二十五日

 

附记: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。本案承办法官:雷波,联系电话:0519-87033761,联系地址: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速裁庭,邮编:213300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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