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您进入常州市溧阳市人民法院网站!
溧阳市人民法院

原告袁妹珍诉被告刘卓明、彭爱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更正公告

2021-04-19 11:04:00 来源: 作者: 访问数:

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

公  告

 

2021)苏0481民初394

刘卓明:

本院于2021年3月18日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的(2021)苏0481民初394号的公告,因笔误,特更正如下:原公告中“(2021)苏0481民初1048”,更正为“(2021)苏0481民初394号”。

特此公告

 

○二一年四月十九日

 

附记: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。本案承办法官:雷波,联系电话:0519-87033761,联系地址: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速裁庭,邮编:213300。

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苏ICP备12051667号-1
共有23514位访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