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-03-26 13:43:09 来源: 作者: 访问数:
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
公 告
(2023)苏0481民初212号
朱震峰:
本院于2023年2月22日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的(2023)苏0481民初212号的判决公告,因笔误,特更正如下:因该案系小额诉讼案件,原:“如不服本判决,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,向本院递交上诉状,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,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,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26元。”应为“本判决为终审判决。”
特此公告
二○二三年三月二十日
附记: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。本案承办法官:刘学民,联系电话:0519-87033763,联系地址: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速裁庭,邮编:21330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