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-03-26 13:44:04 来源: 作者: 访问数:
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
公 告
(2023)苏0481民初273号
吴新平:
本院于2023年2月17日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的(2023)苏0481民初273号的公告,因笔误,特更正如下:将原公告中“本院立案受理原告朱时云与被告吴新平(居民身份证号码:5112241967****5213)买卖合同纠纷一案”更正为“本院立案受理原告朱时云与被告吴新平(居民身份证号码:5112241967****5213)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”。
特此公告
二○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
附记:本案承办法官:雷波,联系电话:0519-870335501联系地址: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速裁庭。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。